國家稅務總局深圳市稅務局近日發布《關于經營所得核定征收個人所得稅有關問題的公告》和《關于個人所得稅征收管理有關問題的公告》(以下簡稱“公告”)。此次公告的出臺是在充分調研了我市納稅人生產經營、實際稅負情況和定稅管理現狀的基礎上,對經營所得定期定額征收率和應稅所得率、個人臨時經營核定征收率、賬冊不健全的建筑安裝業個人所得稅核定征收率以及出租車行業單車稅額核定等標準進行調整。
國家稅務總局深圳市稅務局近日發布《關于經營所得核定征收個人所得稅有關問題的公告》和《關于個人所得稅征收管理有關問題的公告》(以下簡稱“公告”)。此次公告的出臺是在充分調研了我市納稅人生產經營、實際稅負情況和定稅管理現狀的基礎上,對經營所得定期定額征收率和應稅所得率、個人臨時經營核定征收率、賬冊不健全的建筑安裝業個人所得稅核定征收率以及出租車行業單車稅額核定等標準進行調整。 《關于經營所得核定征收個人所得稅有關問題的公告》將追溯自今年1月1日起施行,按原規定形成多繳稅款的納稅人,可依法申請退抵稅。采取核定應稅所得率征收方式的,稅務機關將通過系統自動為其辦理抵稅;采取定期定額征收方式的納稅人需前往主管區局辦理退稅,稅務機關將設置便捷通道和簡易流程,協助納稅人高效完成相關優惠辦理。 小編整理了公告要點,快來一起看圖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