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對象:深圳童馨攝影服務有限公司
投訴來源:福田區消費者委員會
消費者要求:退款
投訴內容:(以下為投訴人訴稱)
據多名消費者反映,在該商家處預付式購買攝影套餐服務,2019年5月10日商家門口貼出停業公告,公告中表明需要退款的客戶可準備合同單據與付款憑證聯系本公司負責人。隨后消費者按照公告所提供電話號碼聯系負責人,卻一直無人接聽。訴求:退款。
5月8日至6月13日福田區消委會接到消費者對該公司投訴共計35宗。
(該公示案例,屬深圳市消費者委員會授權發布,未經深圳市消費者委員會授權許可,不得轉載?。?/sp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