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聞網2019年4月22日訊 近年來,隨著人們對電視節(jié)目中小演員、小主持人和小模特的廣泛關注,大批少兒演藝類培訓機構趁勢崛起,吸引著爸爸媽媽們的眼球,只為給孩子插上“夢想的翅膀”。然而,此類培訓也隱藏著巨大的風險,潛藏著培訓機構虛假宣傳、培訓資質不一,辦學實力參差不齊等諸多問題,不良經營者關門停止營業(yè)現象也時有發(fā)生。
據了解,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深圳市消費者委員會接到少兒演藝類培訓投訴共293宗,2019年一季度有34宗。消費者反映的主要問題有:一是經營者多宣稱與知名電視臺某少兒欄目或劇組合作,聲稱聘請演藝從業(yè)人員為少兒授課后,選拔表現優(yōu)秀的少兒向電視臺欄目或劇組輸送小主持、小模特、小嘉賓和小演員。消費者簽訂合同繳納費用后,接受培訓的少兒并未有機會參與所宣傳合作機構的活動。二是實際培訓服務質量普遍偏低,授課人員與宣傳不符、授課內容雜亂無章毫無體系、授課時間零散不定。三是消費者提出退費訴求后,經營者多以各種理由拒絕;對消費者要求提升培訓服務質量、更換授課人員、改善授課場所條件的訴求也常以各種理由推諉拖延,消費者維權艱難。
接到投訴后,深圳市消委會向深圳廣播電影電視集團等機構就此類合作項目進行調查,得知被投訴的17家文化或傳媒公司中僅有深圳北斗星光文化傳媒有限公司和深圳市天視影業(yè)文化發(fā)展有限公司與廣電集團存在合作,有合作的2家公司投訴量共3宗,占少兒演藝類培訓總投訴的1%,大多數被投訴經營者所宣稱與電視臺等機構的合作,實際并不存在。
為此,深圳市消費者委員會提醒廣大消費者,理性對待孩子的成長之路,警惕不法經營者利用家長望子成龍之心設置少兒演藝類培訓消費陷阱。
1.消費者在簽訂合同前,應核實經營者宣稱與其他機構的輸送合作是否真實,勿輕信商家售前宣傳。
2.提前了解經營者辦學資質、辦學實力,經過試聽培訓機構課程后,根據實際情況選擇正常經營、管理規(guī)范的大型培訓機構進行消費。
3.保留合同、發(fā)票及其他相關消費維權憑證。如遇糾紛,及時撥打12315電話、通過“315消費通”或者“深圳市消費者委員會”的官方微信公眾號等方式投訴進行維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