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0日晚間,青海鹽湖工業股份有限公司(000792,下稱“ST鹽湖”)發布公告稱,青海省西寧市中級人民法院裁定批準《青海鹽湖工業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計劃》(下稱“《重整計劃》”),并終止公司重整程序。根據《重整計劃》,公司將實施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但重整中轉增股本所涉及的除權(息)相關事宜尚未確定,公司將進一步充分論證。
公告提到,ST鹽湖1月17日召開了第二次債權人會議及出資人組會議,表決通過《重整計劃(草案)》及《出資人權益調整方案》。西寧中院裁定批準《重整計劃》,標志著公司重整工作取得了階段性成果,公司將進入重整計劃執行階段,公司負責執行,管理人負責監督。
根據《重整計劃》,將以ST鹽湖現有總股本27.86億股為基數,按每10股轉增9.5股的比例實施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共計轉增26.47萬股,公司總股本將由27.86億股增加至54.33億股。轉增股票不向原股東分配,將向債權人分配以抵償債務以及由管理人進行處置。
其中,約25.76億股轉增股票用于向債權人抵償債務,剩余約7075.18萬股轉增股票由擬處置資產的承接方有條件有償受讓,受讓對價優先用于支付重整費用和清償部分債務。
具體來看,ST鹽湖將債權劃分為有財產擔保債權、職工債權、稅款債權和普通債權四類。有財產擔保債權的11.28億元由公司予以留債清償,留債期限為5年;職工債權3.38億元由公司現金全額清償,不作調整;稅款債權21.6億元用現金全額清償,其中留存于青海省內稅款部分的50%,將由地方政府在2020年內依法返還給公司。
普通債權組的債權總額為445.49億元,涉及1072家債權人。普通債權人每家50萬元以下的(債權)部分由公司以現金方式一次性清償;超出50萬元的部分,非銀行類普通債權人可選擇按年限留債處理或債轉股。若非銀行類普通債權人選擇以股抵債方式進行受償,則按照13.1元/股的抵債價格獲得相應數量的轉增股票,即每100元普通債權分得約7.63股轉增股票。
ST鹽湖始建于1958年,于1997年在深交所上市,是青海省最大的國企,公司第一大股東是青海省國有資產投資管理公司,實際控制人為青海省國資委。ST鹽湖主要業務包括氯化鉀的生產和銷售、鹽湖資源綜合利用等。其中,鉀肥板塊設計年產能達500萬噸,是國內最大的鉀肥生產企業,被業內稱為“鉀肥之王”。
但由于近兩年在金屬鎂一體化項目、PVC一體化項目、綜合利用一、二期項目等項目上連續巨虧,ST鹽湖2017、2018年連續兩年凈利潤均為負值,合計虧損76.55億元。公司股票已于去年4月30日起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若2019年業績仍為虧損,ST鹽湖股票將于2019年年報發布后暫停上市。
1月11日,ST鹽湖發布公告稱,公司預計2019年全年虧損432億元-472億元。這一數字直接刷新A股的歷史虧損紀錄。ST鹽湖稱,公司報告期業績虧損的主要原因是破產重整進程中因資產處置預計產生的損失,初步預計對利潤的影響金額約417.35億元,此事項屬非經常性損益。
1月20日收盤,ST鹽湖報收于8.93元/股,上漲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