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各地方政府、券商、險資出手緩解上市公司股權質押風險之后,基金也將加入馳援上市公司隊伍之中。公募基金公司日前收到《關于支持轄區證券基金經營機構積極參與化解上市公司股票質押風險、支持民營企業發展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公募基金以自有資金或多渠道募集社會資金,通過成立資產管理計劃等形式,參與化解民營上市公司流動性風險。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公募產品暫時不會參與其中,子公司專戶產品可能將先試先行。
10月19日,監管高層紛紛表態將采取措施緩解股權質押危機。隨后,券商、險資等均成立相關產品,積極參與化解股權質押風險。近日,公募基金亦接到監管層通知,也將以專業優勢參與其中。
與券商、險資專項基金相同,基金投資也將以財務投資為主,不謀求實際控制權,綜合運用債轉股、協議轉讓、股權重組、債務重組等市場化方式,并有明確清晰的退出方案。
值得注意的是,監管層對公募基金在處置股票質押合約,幫助上市公司緩解流動性壓力中也將予以積極支持,主要包括:產品設計、出資比例、投資范圍、風控指標計算等方面。一是為解決存量違約合約而新增的場內股票質押交易,不認定為新增合約;二是因化解上市公司相關股東股票質押風險,需要通過場外期權進行風險對沖的,各公司應當按相關規定進行報備和交易操作;三是經中國證監會機構部認可,符合規定的基金公司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管理子公司可設立專項用于化解民營上市公司流動性風險的資產管理計劃。
此外,產品審批速度也將大幅提速。《通知》中顯示證監會機構部原則上自收到基金公司有關方案之日起兩個工作日內發表意見。
對于公募基金參與幫助緩解流動性壓力的形式,記者采訪多家基金公司。業內人士表示,目前正在研究討論之中,專戶、發起式基金等均出現產品形式。
諾亞正行公募基金研究部基金研究經理李懿哲表示,《通知》提到,“以自有資金或多渠道募集社會資金,通過成立資產管理計劃等形式,參化解民營上市公司流動性風險”,這表明最可能的形式肯定是基金專戶。他認為在目前基礎市場仍未見明顯起色的背景下,專戶產品募集存在一定困難,但國家對于民企支持力度、市場估值水平、價格調整幅度等因素,對于該類產品的業績預期還是可以樂觀的。另外,以發起式封閉型混合基金的形式出現可能性也較大。
某公募基金人士則表示,從券商、險資動作來看,公募基金此類產品也將會迅速推出,投資者以機構客戶為主。(記者 李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