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長特別提醒篇
01
個人監測
實施中小學幼兒園家長“風險事項”向學校報告制度,家長從中高風險地區及國內有本土病例地級以上市返深以及孩子共同居住人粵康碼出現紅黃碼,或有發熱、咳嗽等疑似新冠病毒肺炎癥狀時,須按照防疫要求做好本人健康管理,還應及時告知孩子班主任。
02
居家隔離
如有家庭成員需要居家隔離進行醫學觀察,應盡可能與其他家庭成員分房間居住,減少接觸;必須接觸時需佩戴醫用外科口罩和手套,交談保持1米以上距離;嚴格執行分餐制;被隔離者用過的物品和接觸過的環境要隨時消毒。消毒劑按說明正確使用并妥善保管,避免兒童接觸。家庭成員隔離,家長應每日向班主任報告情況。
03
返校核驗
患病小孩病愈且隔離期滿后,需在復課前到醫院或社區開具痊愈證明或解除隔離證明,在上(下)午第一節上課后到校,先到校醫室復核確認后,方可回班。已排除傳染病返校的,除提供醫學證明外,應待發熱、咳嗽、吐瀉等不適感消失,身體痊愈(發熱者退熱48小時后,嘔吐腹瀉者癥狀消失72小時后)。過敏、哮喘等其他原因引起的咳嗽也需提供醫院的醫學證明。
若校醫復核結論與醫院病愈證明不一致,先以校醫的結論為準,小孩暫時回家繼續隔離。家長有異議,之后可與學校協商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