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特客戶端·深圳新聞網2021年7月15日訊(記者 葉梅)7月15日,記者從深圳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獲悉,《深圳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深圳市交通運輸局關于深圳市巡游出租汽車運價調整方案(公示稿)》已于2021年7月13日開始公示。其中起步價保持10元/2公里不變;里程價由2.6元/公里調整為2.7元/公里。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深化改革推進出租汽車行業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6〕58號)、《深圳市人民政府關于深化改革推進出租汽車行業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深府〔2016〕104號)等有關規定,2018年12月,深圳市在全國率先建立了巡游出租汽車(以下簡稱“巡游車”)運價與工資指數、能源費用、CPI和勞動生產率等變化情況掛鉤的動態調整機制,實行運價調整工作機制化、動態化。本次運價調整是基于新機制的首次調整。
依據《政府制定價格行為規則》《廣東省定價目錄(2018年版)》和《深圳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深圳市交通運輸委員會關于建立巡游出租汽車動態調整機制的通知》等有關規定,深圳市發展改革委、交通運輸局通過委托第三方機構對2017年至2019年深圳市巡游出租汽車(以下簡稱“巡游車”)運價情況進行評估,并于2020年12月18日組織召開深圳市巡游車運價調整座談會,在聽取各方面意見和建議的基礎上,擬定了深圳市巡游車運價調整方案,現予以公示(詳見附件1),任何單位和個人如有異議,可在2021年7月28日前向深圳市發展改革委、交通運輸局反饋意見。
里程價由2.6元/公里調為2.7元/公里
據了解,巡游出租汽車運價由起步價、里程價、返空費、候時費(慢速等候費)、附加費、預約服務費和大件行李費等七個項目組成。
按照《深圳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深圳市交通運輸局關于深圳市巡游出租汽車運價調整方案(公示稿)》內容,起步價保持10元/2公里不變;里程價,由2.6元/公里調為2.7元/公里。
返空費,由25-50公里部分按里程價加收30%、50公里及以上部分按里程價加收60%,調整為20-35公里部分按里程價加收30%、35公里及以上部分按里程價加收60%。收取時間由6時至23時,調整為全天收取。
候時費(慢速等候費),保持每分鐘0.8元不變,起收條件由時速0公里調整為時速低于10公里。
附加費,保留夜間附加費,新增重點區域特殊時段和春節附加費,取消燃油附加費。
預約服務費(電召服務費),由2元/次調整為不高于6元/次,具體收費標準由經營者與服務平臺協商確定。
大件行李費,保持體積超過0.2立方米、重量超過20公斤的大件行李,每件0.5元標準不變。
對照現行運價體系和2019年運營數據靜態比較,綜合各項調整因素,運價調整后,深圳出租車整體運價水平提高7.68%。乘客每運次平均增加2.27元,其中,新增運價項目乘客影響面為總客流量的1.37%。與國內重要城市相比,深圳運價調整方案的運價結構與水平均在合理和可行范圍內。
附件一:
深圳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深圳市交通運輸局
關于深圳市巡游出租汽車運價
調整方案(公示稿)
根據《政府制定價格行為規則》《廣東省定價目錄(2018年版)》和《深圳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深圳市交通運輸委員會關于建立巡游出租汽車運價動態調整機制的通知》等有關規定,市發展改革委、交通運輸局通過委托第三方機構評估、聽取社會公眾意見,綜合考慮駕駛員收入、市民承受能力、市場供求等因素擬定了我市巡游出租汽車運價調整方案,現公示如下:
一、運價項目
巡游出租汽車運價由起步價、里程價、返空費、候時費(慢速等候費)、附加費、預約服務費和大件行李費等七個項目組成。
(一)起步價,是指在最低計價里程內產生的行程基礎費用。
(二)里程價,是指超出起步里程之后按每公里租價計收的費用。
(三)返空費,是指超過里程價限定公里數以上部分,在每公里租價基礎上加收的費用。
(四)候時費(慢速等候費),是指當出租汽車行駛速度低于一定時速或者停車等候時按時間收取的費用。
(五)附加費,是指在特別時段(包括夜間、法定節假日期間等)或者特別區域內以及其他特定情形下加收的費用。
(六)預約服務費(電召服務費),是指通過電信、互聯網等方式與乘客約定時間和地點提供運營服務而收取的費用。
(七)大件行李費,是指針對體積或重量超過一定額度的行李而收取的費用。
二、運價標準
(一)起步價,保持10元/2公里不變。
(二)里程價,由2.6元/公里調整為2.7元/公里。
(三)返空費,由25-50公里部分按里程價加收30%、50公里及以上部分按里程價加收60%,調整為20-35公里部分按里程價加收30%、35公里及以上部分按里程價加收60%。收取時間由6時至23時,調整為全天收取。
(四)候時費(慢速等候費),保持每分鐘0.8元不變,起收條件由時速0公里調整為時速低于10公里。
(五)附加費,保留夜間附加費,新增重點區域特殊時段和春節附加費,取消燃油附加費。
1.夜間附加費,保持每天23:00至次日6:00時段,按起步價和里程價加收30%的標準不變。
2.重點區域特殊時段附加費,每天23:30至次日6:00時段,從深圳機場出發的,每運次加收15元;從深圳北站出發的,每運次加收5元。
3.春節附加費,春節期間(除夕00:00-年初六23:59),每運次加收10元。
(六)預約服務費(電召服務費),由2元/次調整為不高于6元/次,具體收費標準由經營者與服務平臺協商確定。
(七)大件行李費,保持體積超過0.2立方米、重量超過20公斤的大件行李,每件0.5元標準不變。
深圳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深圳市交通運輸局
2021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