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廣東省新聞工作者協會《關于向資深新聞工作者頒發榮譽證書和證章的通知》精神,中國記協將向資深新聞工作者 (條件詳見附件1)頒發榮譽證書和證章。按照要求,現將集團符合條件的人員名單予以公示 (附件2 ),已領取過榮譽證書和證章人員不再申報(附件3)。
公示時間為2021年6月28日至7月2日。公示期間,各單位(部門)和個人均可通過來人、來電、來信等方式向人力資源部(地址:特區報業大廈38樓人力資源部;聯系人:張蘋83518305 )反映。反映情況和問題應實事求是,客觀公正。提倡反映人提供真實姓名、工作單位(部門)和聯系電話,以示負責。
集團相關部門對反映人和反映情況將嚴格保密,對所反映的情況和問題,將認真進行調查核實,弄清事實真相,并視情況以適當方式向反映情況和問題的單位或個人反饋。
附件:1.資深新聞工作者資格條件
2.集團從事新聞相關工作滿30年擬申報人員名單
(41人)
3.集團已領取資深新聞工作者榮譽證書及獎章
人員名單(144人)
人力資源部 新聞業務管理部
經營管理部 黨群工作部
2021年6月28日
附件1:
資深新聞工作者的資格條件
一、在職在崗人員以截至2021年7月31日為時間節點,退休人員以本人退休時間為節點,退休后的時間不計入工作年限。
二、經國家正式批準的新聞性報刊出版單位、通訊社、廣播電臺、電視臺、新聞電影制片廠,新聞宣傳主管部門和新聞單位主辦的具有登載新聞業務資質的新聞網站、縣級融媒體中心(傳媒中心)等新聞單位,持有國家頒發的新聞記者證或與新聞單位具有相對穩定的聘用或合作關系,從事新聞相關工作的人員。
三、申報的資深新聞工作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遵守新聞宣傳紀律,恪守新聞職業道德。
四、申報的資深新聞工作者須從事新聞相關工作滿30年。其中,在新聞采編崗位工作不得少于20年。其中,“從事新聞相關工作”包括新聞采編和新聞單位黨務、行政、后勤、經營、廣告、工程等工作。
五、新聞工作者的工作年限,既包括在同一家新聞單位的連續工作年限,也包括在不同新聞單位工作的累計年限,離開新聞單位后的工作年限不能累計。
六、受到黨紀政務重處分、刑事處罰的,不得申報。
七、已經領取過中國記協頒發的資深新聞工作者榮譽證書和證章的人員,不再申報。
附件2:
集團從事新聞相關工作滿30年擬申報人員名單 (41人)
附件3:
集團已領取資深新聞工作者榮譽證書及獎章人員名單(14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