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本文提到的病假,婚假,產假,喪假......
到底哪些假可以批,要怎么批呢?
01、病假
根據《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第3條的規定,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醫療時,可根據工作年限,享有3~24個月的醫療期;
勞動者因病在規定的醫療期內休假屬于法定的權利,只要勞動者持有有效的病假證明,即有權享受勞動法給予的醫療期,單位也必須予以批準。
02、產假
根據《勞動法》第62條、以及《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5、7條的規定,女職工因懷孕、生育,可依法享受相應的產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