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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網評論員 曉之
日前,深圳印發《深圳市關于進一步加強塑料污染治理的實施方案》,全面推進塑料污染治理。根據規定,禁止生產和銷售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購物袋。商場、超市、藥店、書店等場所以及餐飲打包外賣服務和各類展會活動,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
作為世界上塑料制品生產和消費的大國之一,我國對于塑料污染的治理已久。塑料制品是生活中常見的消耗品,為廣大消費者帶去便利體驗的同時,也造成了嚴重的資源浪費和環境污染。早在2008年6月,我國便開始施行“限塑令”,在全國范圍內禁止生產銷售使用超薄塑料袋,并實行塑料袋有償使用制度。進入2021年,深圳從“限塑”邁入“禁塑”,商場、超市等場所及餐飲打包外賣服務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和塑料餐具正式成為過去,人們日常消費的習慣也在發生轉變。
“限塑令”的執行,更多是聚焦在消費端發力。一方面,有償使用塑料袋,在一定程度上讓消費者養成了減少使用塑料購物袋的習慣,另一方面,“限塑令”也成為商家對塑料袋進行收費的“正當理由”。
從“限塑”升級為“禁塑”,一字之差,塑料污染治理的緊迫性呼之欲出。由“限”變“禁”,最大的差別,是將塑料污染治理的重心從消費端轉移到供給端,簡單來說,就是限制商家生產、提供、使用不可降解的塑料制品,從源頭端遏制塑料污染的進一步擴大。
杜絕“白色污染”,深圳正在全力出擊。“禁塑令”的出臺,是深圳環境治理不可或缺的舉措之一,對于深圳打造舒適宜居的生活空間、碧水藍天的生態空間,有著重要意義。近年來,深圳在環境污染治理方面取得積極成效,正因為對“美麗深圳”有著共同的追求,市民對于治理塑料污染并不缺少共識,從這個角度而言,深圳有著“禁塑”的基礎條件和先天優勢。
“禁塑”是一場艱苦的戰爭,好在我們已經邁開關鍵的一步。目前,深圳各大餐飲品牌、超市,都已紛紛響應號召更換塑料制品,使用紙質、木質制品進行替代。但在城中村、集貿市場等場所,因為范圍廣、地點隱蔽、成本高等原因,偶爾仍能看到一些不可降解塑料袋的身影。這也提醒我們,“禁塑”需要多管齊下。主管部門要加強日常管理和監督檢查,嚴格落實禁止、限制生產、銷售和使用部分塑料制品的政策措施。科研部門要加大可循環、易回收、可降解材料和產品的關鍵核心技術攻關和成果轉化,提升替代材料和產品性能。只有從生產、提供、使用等共同發力,才能營造全社會共同參與的良好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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