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便利老年人辦事服務。
14.優化“互聯網+政務服務”應用。依托全國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進一步推進政務數據共享,優化政務服務,實現社會保險待遇資格認證、津貼補貼領取等老年人高頻服務事項便捷辦理,讓老年人辦事少跑腿。各級政務服務平臺應具備授權代理、親友代辦等功能,方便不使用或不會操作智能手機的老年人網上辦事。(國務院辦公廳牽頭,相關部門及各地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15.設置必要的線下辦事渠道。醫療、社保、民政、金融、電信、郵政、信訪、出入境、生活繳費等高頻服務事項,應保留線下辦理渠道,并向基層延伸,為老年人提供便捷服務。實體辦事大廳和社區綜合服務設施應合理布局,配備引導人員,設置現場接待窗口,優先接待老年人,推廣“一站式”服務,進一步改善老年人辦事體驗。(相關部門及各地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便利老年人使用智能化產品和服務應用。
16.擴大適老化智能終端產品供給。推動手機等智能終端產品適老化改造,使其具備大屏幕、大字體、大音量、大電池容量、操作簡單等更多方便老年人使用的特點。積極開發智能輔具、智能家居和健康監測、養老照護等智能化終端產品。發布智慧健康養老產品及服務推廣目錄,開展應用試點示范,按照適老化要求推動智能終端持續優化升級。建設智慧健康養老終端設備的標準及檢測公共服務平臺,提升適老產品設計、研發、檢測、認證能力。(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發展改革委、民政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市場監管總局等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17.推進互聯網應用適老化改造。組織開展互聯網網站、移動互聯網應用改造專項行動,重點推動與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關的政務服務、社區服務、新聞媒體、社交通訊、生活購物、金融服務等互聯網網站、移動互聯網應用適老化改造,使其更便于老年人獲取信息和服務。優化界面交互、內容朗讀、操作提示、語音輔助等功能,鼓勵企業提供相關應用的“關懷模式”、“長輩模式”,將無障礙改造納入日常更新維護。(工業和信息化部、民政部、人民銀行、銀保監會、證監會等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18.為老年人提供更優質的電信服務。持續開展電信普遍服務試點,推進行政村移動網絡深度覆蓋,加強偏遠地區養老服務機構、老年活動中心等寬帶網絡覆蓋。開展精準降費,引導基礎電信企業為老年人提供更大力度的資費優惠,合理降低使用手機、寬帶網絡等服務費用,推出更多老年人用得起的電信服務。(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國務院國資委等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19.加強應用培訓。針對老年人在日常生活中的應用困難,組織行業培訓機構和專家開展專題培訓,提高老年人對智能化應用的操作能力。鼓勵親友、村(居)委會、老年協會、志愿者等為老年人運用智能化產品提供相應幫助。引導廠商針對老年人常用的產品功能,設計制作專門的簡易使用手冊和視頻教程。(教育部、民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市場監管總局、銀保監會、證監會等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20.開展老年人智能技術教育。將加強老年人運用智能技術能力列為老年教育的重點內容,通過體驗學習、嘗試應用、經驗交流、互助幫扶等,引導老年人了解新事物、體驗新科技,積極融入智慧社會。推動各類教育機構針對老年人研發全媒體課程體系,通過老年大學(學校)、養老服務機構、社區教育機構等,采取線上線下相結合的方式,幫助老年人提高運用智能技術的能力和水平。(教育部、民政部、國家衛生健康委等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保障措施
(一)健全工作機制。建立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衛生健康委牽頭,國務院各有關部門參加的部際聯席會議機制,明確責任分工,加強統籌推進。各地區要建立相應的協調推進機制,細化措施,確保任務落實到位。各地區、各部門要加強工作協同和信息共享,形成統籌推進、分工負責、上下聯動的工作格局,加快建立解決老年人面臨“數字鴻溝”問題的長效機制。(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衛生健康委牽頭,相關部門及各地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完善法規規范。加快推動制修訂涉及現金支付、消費者權益保護、防止詐騙、無障礙改造等相關法律法規和部門規章,切實保障老年人使用智能技術過程中的各項合法權益。各地區要圍繞出行、就醫、消費、辦事等老年人日常生活需求,推動相關地方性法規制修訂工作。加快推進相關智能產品與服務標準規范制修訂工作,進一步明確有關適老化的內容。(司法部、人民銀行、市場監管總局牽頭,相關部門及各地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加強督促落實。各地區、各部門要明確時間表、路線圖,建立工作臺賬,強化工作落實,及時跟蹤分析涉及本地區、本部門的相關政策措施實施進展及成效,確保各項工作措施做實做細、落實到位。要定期組織開展第三方評估,對各地區公共服務適老化程度進行評價,相關結果納入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綜合評估。(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衛生健康委牽頭,相關部門及各地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保障信息安全。規范智能化產品和服務中的個人信息收集、使用等活動,綜合運用多種安全防護手段和風險控制措施,加強技術監測和監督檢查,及時曝光并處置違法違規獲取個人信息等行為。實施常態化綜合監管,加強與媒體等社會力量合作,充分依托各類舉報投訴熱線,嚴厲打擊電信網絡詐騙等違法行為,切實保障老年人安全使用智能化產品、享受智能化服務。(中央網信辦、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等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開展普及宣傳。將促進老年人融入智慧社會作為人口老齡化國情教育重點,加強正面宣傳和輿論監督,弘揚尊重和關愛老年人的社會風尚。開展智慧助老行動,將解決老年人運用智能技術困難相關工作,納入老年友好城市、老年友好社區、老年宜居環境等建設中統籌推進。對各地區有益做法、典型案例及時進行宣傳報道,組織開展經驗交流。(中央宣傳部、中央網信辦、國家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部、國家衛生健康委等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資料來源:大眾網、中國新聞網、中國青年報、澎湃新聞
校審:肖剛
資料整理:柳娜、陳蘇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