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深圳市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舉行城市精細化管理專場新聞發布會,介紹深圳加強城市精細化智慧化管理工作,通報實施《深圳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條例》等有關情況。
《深圳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條例》一經發布就得到了社會各界廣泛關注,9月1日這部條例就將正式實施。
國家主席習近平曾對垃圾分類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強調,培養垃圾分類的好習慣,為改善生活環境作努力,為綠色發展、可持續發展作貢獻。
決策層的高度重視,源于對垃圾分類工作重要性的深刻把握。統計數據顯示,我國目前有三分之二的城市被垃圾環帶所包圍,焚燒、填埋或用其它手段對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已經無法解決日益增長的垃圾量。垃圾累積堆存量逐年增加,侵占了大量土地的同時形成嚴重的二次污染,“垃圾圍城”的局面亟待破解。
早在2000年,深圳就被確定為全國首批8個城市生活垃圾分類收集試點城市。目前,深圳已邁入“垃圾強制分類”時代,相關工作明顯提速,但有必要指出的是,從世界各國的經驗來看,推進垃圾分類都是一個長期的過程,有些國家甚至用了幾代人時間。我們不能指望畢其功于一役,但也可以充分借鑒其他國家和地區的經驗,少走一些彎路,并力爭凸顯后發優勢。
即將實施的《深圳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條例》將生活垃圾處理的分類操作規定得更加清晰具體,即可回收物、廚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類。并在“可回收物”中增加了家具、電器電子產品;在“有害垃圾”中增加了家用化學品,這些規定使居民投放生活垃圾的種類更為完整。
《條例》對垃圾投放的要求也更加具體,規定使用一次性收納袋裝納家庭廚余垃圾者,應將收納袋另行投放至其他垃圾收集容器,即“拆袋投放”;廢棄藥品、藥具等要對包裝物予以毀形或者進行破壞性標記后投放;針對廢棄綠化垃圾,主管部門將統一收集處理。
除了對“前端”提出要求,對“后端”也作出了約束。《條例》第六十九條第四款規定:混合收集、運輸已分類的生活垃圾的,處五萬元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被處罰的企業將列入黑名單。
當然,但在實踐中,許多細節也是值得關注的。比如一些小區雖然也有分門別類的垃圾桶,但這些垃圾桶的投放口都極小,碰到大一點的紙箱、泡沫盒等等,根本無法投放,如果硬塞進去,整個垃圾桶都會被堵住,這樣的情況,讓分類幾乎形同虛設。另外,很多時候樓棟的清潔工扮演著“分類專員”的角色。他們會主動幫居民分揀垃圾,然后留下紙箱、塑料瓶等有用的垃圾……
無論如何,垃圾分類即將全面走進深圳人的生活,讓我們一起擁抱變化,擁抱更環保、更美好的未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