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周容添
交警局偵查大隊三中隊民警周容添說:“在對李某進行呼氣式酒精檢測后,發現他的吹氣結果為190mg/100ml,隨后又對他進行了血檢,血檢結果為232.48mg/100ml,達到危險駕駛標準。”
貨車司機醉駕 終生不得再開營運車輛
經查,李某駕駛的貨車屬于營運車輛。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李某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后,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目前,李某因涉嫌危險駕駛罪已被采取刑事強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