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12日,深圳紅樹林公園,一只候鳥在“散步”。因為氣候以及森林覆蓋率高,深圳每年都吸引了數量不少的候鳥來過冬。 (圖/楊浩翰)
進行綠色考核和嚴打違法排污,也是深圳政府一個有力措施。2007年,深圳出臺了《環境保護實績考核試行辦法》,隨后2013年出臺《生態文明建設考核制度》。近年來,深圳生態文明建設工作占黨政實績考核的比例,均保持在20%左右。在生態建設考核中,深圳市注重把干部考核與重點整治任務緊密結合起來,出臺相應工作方案,對黑臭水體治理、查處違法用地和違法建筑工作等,開展了干部專項考核。其中,將生態文明建設考核列為全市七項“一票否決”考核之一。
此外,深圳市實施最嚴厲的生態環境責任追究機制,促使各級干部轉變發展觀念。編制深圳市生態環境保護權責清單,制定相關細則,定責、分責、追責的制度鏈條逐步健全、體系完備,有效樹立綠色發展政績導向。構建科學合理的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體系,率先開展領導干部任期生態審計試點,對領導干部在任職期間自然資源資產數量、質量和價值的變化情況及變化原因等,開展全面審查。
同時,深圳保持打擊違法排污的高壓態勢,每年環保行政處罰超過1000宗,每年罰款總額超過9000萬,環保執法新手段的運用創歷史新高。2016年以來,深圳在嚴格環境監管執法、嚴懲環境違法者的同時,以嚴重違法者強制公開道歉承諾制為基礎,創設了違法者主動公開道歉承諾從輕處罰制度,對違法者在行政處罰決定作出前主動在深圳市主流媒體上公開道歉并作出環保守法承諾的,按照裁量標準依法予以從輕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