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下半年,犬只傷人事件頻頻爆出,文明養犬話題隨之成為社會輿論熱點;深圳晚報也曾連續刊登有關專題報道,探討如何推進城市文明養犬進程。在深圳市政協六屆五次會議期間,文明養犬、加強養犬管理以及修訂相關法規等內容也進入了委員們的提案。市政協委員蔣雷表示,“《深圳市養犬管理條例》自施行以來,已經12年未修訂,已經與當前社會實際情況有較大差距,應該盡快修訂完善。”同時針對養犬管理產生的一系列問題,蔣雷提出了提高罰款額度,借鑒駕駛證扣分機制,加強遛狗行為規范的條款,建立犬只傷人高額賠付機制等建議。
隨著社會生活的發展,犬只作為伴侶動物,越來越為人們所喜愛。這本是社會文明程度提高,人民物質、精神生活日益豐富的表征。但是養犬并不是說養就養的隨意為之,特別是在城市密集的空間里,需要注意和規范的事項有很多。養犬,僅僅有物質基礎還不夠,更要講究科學養犬、文明養犬。
就養犬管理和規范而言,深圳的情況仍談不上樂觀。來自深圳寵物醫療協會的統計數據顯示:深圳目前飼養至少20萬只寵物犬,而其中只有四分之一進行過登記。這些犬只大部分是被小區的業主飼養,不文明養犬而引起的投訴也比較多。另有數據顯示,深圳2018年1月至5月,犬傷暴露人數多達約6.4萬人次。如果養犬的科學知識了解掌握得不夠,養犬的文明習慣還未養成,不僅會給城市的公共治理帶來巨大壓力,對犬只自身也是不利的。在深圳這樣一個人口密度極大的現代都市,這樣的情況足以引起我們的高度重視。
文明離不開規矩,因為管理缺失導致的“破窗效應”,現實中并不少見。許多人羨慕歐美國家人與寵物和諧相處的氛圍,卻不知養犬人身上背負的義務何等繁重:上保險、打疫苗、戴口套等。不僅如此,如果犬只闖禍或者由于主人的疏忽致使他人受到傷害,犬主人除了會面臨高額罰款,甚至還要承擔刑事責任。
當然,罰只是手段而不是目的,在文明養犬的問題上,制定規則、嚴格執法是一方面,另一方面還要把單純的執法問題轉變為管理問題,促進文明養犬習慣養成。比如更多地設置遛狗場所、寵物排便區或提供糞便收集袋,文明習慣的養成,需要規則的約束,也需要管理之手的助推。降低文明行為的成本,給守規則者提供一些鼓勵和方便,疏堵結合,協同提升社會治理的效能。
數據顯示,2017年我國飼養寵物的家庭占比約為17%。有研究表明,這一比例會隨著生活水平的提高而進一步提高。這也意味著,打造文明養犬的社會公約已是迫在眉睫。管好一只寵物犬,絕不是微不足道的小事,而是直接體現著基層社會治理的水平。從細節入手,精準發力,規則樹立、意識培養以及管理升級齊頭并進,相信必能建立起和諧有序的養犬環境,讓寵物更好地融入社區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