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態環境部對全國環境執法工作的通報中,深圳市環境行政處罰金額位列全國第二,環境行政處罰案件數量位列全國第五。2018年,深圳市環保專項執法“利劍二號”行動共出動16.5萬人次,共排查各類污染源1.8萬家,責令整治問題污染源4738家,立案查處環境違法行為2650宗,處罰金額2.72億元。
雷厲風行的效果,在大氣環境與水質上有著最直接的體現。根據市人居委通報的情況,截至12月23日,深圳市PM2.5平均濃度為26微克/立方米,比去年同期下降1.5微克/立方米,在珠三角城市中最低,在全國74個重點城市中排名第六;深圳五大河流水質也都較去年有明顯好轉。
深圳把環境保護置于與經濟發展同等重要的位置,以前所未有的力度加強環境保護,全面加強污染治理、環保監管和生態建設,環保事業發展不斷躍上新臺階。盡管環保執法與綜合治理等方面取得了顯著成效,隨著污染防治攻堅的要求越來越嚴格,目標越來越高,我們需要清醒地看到在污染源監管執法方面存在的問題。治標不易,治本更難,否則環保工作將不免陷入無休止的“貓抓老鼠”循環。
治標的同時通過管理機制層面的改革實現治本,是深圳環保監管執法的鮮明特征。深圳“利劍二號”環保專項執法行動推行新排污許可證制度,加強“一證式”管理,2018年深圳市共214家企業完成新排污許可證的核發工作;推行環境污染整治督查稽查,加強“責任化”管理;推行污染源規范化改造,加強“標準化”管理,2018年已有537家企業完成規范化改造;推行企業“環保主任”制度,加強“自主式”管理,2018年有717家重點排污單位完成“環保主任”制度落實工作;推行違法有獎舉報與企業守法承諾制,加強“社會化”監督。2018年執法部門共查實有獎舉報案件9宗,處罰金額322萬元,按規定發放舉報獎金14.3萬元。軟硬兼施、寬嚴相濟,放大環境違法行為處罰的社會警示與教育作用,從根本上構建管理機制,強化環保意識。
頻頻刷屏的“深圳藍”以及綠水青山,在不同層面彰顯著深圳的生態軟實力。這種局面,離不開環保執法監管的持續高壓。目前生態文明與環境保護的要求越來越高,人民群眾對環境質量的需求也越來越高,盡管深圳的環保法規體系逐漸完善,但仍然不時發生污染事件,形勢依然嚴峻。環境治理涉及治和管兩方面,如逆水行舟,不進則退。只有沿著正確的方向不斷前行,以強大的治理動能不斷鞏固環境治理成果,如今所取得的環保成效才不會出現反復,才能穩步向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