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改革開放40周年的新起點上,深圳更應全面貫徹落實黨中央關于全面依法治國的部署要求,在深化全面依法治國實踐中勇當尖兵、再創新局,奮力打造“法治中國示范城市”閃亮名片。
8月24日上午,中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中央軍委主席、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主任習近平主持召開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第一次會議并發表重要講話。會議強調了全面依法治國的重要意義和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明確了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的頂層設計及工作要點等重大部署,為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進一步指明了方向和道路。
改革和法治如鳥之兩翼、車之兩輪。作為改革開放前沿城市,深圳因法而立、因法而強,堅持以法治助推改革、以法治保障改革,增創城市未來競爭新優勢。在改革開放40周年的新起點上,深圳更應全面貫徹落實黨中央關于全面依法治國的部署要求,在深化全面依法治國實踐中勇當尖兵、再創新局,奮力打造“法治中國示范城市”閃亮名片。
奮力打造“法治中國示范城市”閃亮名片,就是要加強黨對全面依法治國的集中統一領導,堅持以全面依法治國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為指導,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更好發揮法治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的保障作用。
法以民為本,民以法為天。更好發揮法治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的保障作用,首先要堅持加強黨對依法治國的領導,堅持人民主體地位。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是社會主義政治發展的必然要求。在新的歷史時期,人民有了更高的期待,法治建設有了更高的要求,深圳要從實際出發,統籌考慮經濟社會發展狀況、法治建設總體進程、人民群眾需求變化等綜合因素,使規劃更科學、更符合實際。既要秉持“敢為天下先”的優質基因,勇于打“頭炮”、涉“深水”,為經濟發展清障、為人民需要鋪路,深化司法體制改革;也要進一步加快健全黨委領導、政府負責、社會協同、公眾參與、法治保障的社會治理體制,率先營造共建共治共享社會治理格局,讓公平正義看得見摸得著。
法者,天下之準繩也。更好發揮法治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的保障作用,要在頂層設計規劃“下功夫”,既要破解當下突出問題,又要謀劃長遠工作。2017年,《法治中國示范城市建設實施綱要(2017-2020年)》推出,從立法、法治政府、司法等6個方面入手,提出到2020年深圳要基本建成法治中國示范城市。在藍圖的指引下,深圳要用足用好經濟特區立法權和設區的市立法權,加快形成完備的地方法規規范體系;更要加強重點領域立法,使立法工作主動適應特區改革和經濟社會發展需要,保障重大改革于法有據。以問題為導向,推進科學立法工作,為續寫新時代深圳發展新篇章提供堅實法治保障。
一分部署,九分落實。改革藍圖有了,關鍵是把藍圖一步步變為現實。一方面,要在全面依法治國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的指導下,夯實立法、執法、司法每一個環節的工作;另一方面,也要為實現藍圖提供源源不斷的“動力”,加強法治工作隊伍建設和法治人才培養,更好發揮法學教育基礎性、先導性作用,確保立法、執法、司法工作者信念過硬、政治過硬、責任過硬、能力過硬、作風過硬。
進一步推進法治建設,深圳責無旁貸。奮力打造“法治中國示范城市”閃亮名片,以良法促發展、保善治,讓法治的陽光照耀、溫暖每一個人。
■ 深圳特區報評論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