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深圳擬實施“十大工程”擦亮“深圳藍”這張城市名片,這些行動值得你期待
深圳新聞網訊 為持續提升大氣質量,保持“深圳藍”的亮麗城市名片,打贏污染防治攻堅戰,市政府近日印發了《2018年“深圳藍”可持續行動計劃》(以下簡稱行動計劃),擬實施“十大工程”,使全市PM2.5年均濃度降至26微克/立方米。
據悉,為實現2018年全市PM2.5年均濃度降至26微克/立方米目標,我市將綜合實施PM2.5濃度目標控制、城區物流電動化、柴油車改造、機動車綜合提標、非道路移動機械達標、工業源減排、綠色港航、綠色施工、綠色生活和不利天氣應對等“十大工程”,進一步細化為125項任務,全部明確責任單位、人員和完成節點。
行動計劃明確各區2018年PM2.5年均濃度控制目標,具體為:福田區24.9微克/立方米、羅湖區26.6微克/立方米、鹽田區22.5微克/立方米、南山區26.5微克/立方米、寶安區29.6微克/立方米、龍崗區27.7微克/立方米、龍華區33.3微克/立方米、坪山區29.4微克/立方米、光明新區33.5微克/立方米、大鵬新區23.2微克/立方米。
行動計劃提出制定鼓勵性政策
2018年5月1日起,新增營運類輕型貨車全部為純電動車;2018年12月31日前,淘汰2萬輛營運類輕型柴油車。2018年12月31日前,推動1萬輛非營運類輕型柴油貨車置換為純電動貨車。
2018年7月1日起,在福田中心片區、羅湖人民南路片區、南山科技園片區、鹽田中心片區、寶安海秀片區、龍崗龍城片區、龍華北站片區、坪山體育中心片區、光明廣場片區、大鵬葵涌中心片區等十個片區試點設立“綠色物流區”,全天禁止柴油貨車行駛。
2018年7月1日起,每日7—24時,禁止異地載貨汽車在除高速公路,以及深圳機場、東西部港口、海吉星農批市場與高速公路接駁線以外的道路通行。
行動計劃還提出,2018年5月1日前,發布通告,自2018年7月1日起,每日7—10時、15—20時對國Ⅰ汽油車實施全市限行。2018年12月31日起,取消國Ⅰ汽油車更新指標資格。2018年12月31日前,將存量7500輛燃油巡游出租車更換為純電動車,基本實現巡游出租車純電動化。(記者 竇延文)